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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ST实达及2名前任高管拟被罚500万:报告虚假记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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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ST实达及2名前任高管拟被罚500万:报告虚假记载等

  中新经纬12月7日电 ST实达7日盘后公告,当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ST实达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  2021年12月28日,ST实达与林强签署《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7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林强。  该股权处置使得ST实达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8.14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306.86%,ST实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披露。根据规定,ST实达应当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但公司迟至2022年1月12日才予披露。  景百孚2012年12月17日至2022年3月28日任ST实达董事长,其中2020年11月9日至2022年3月28日代行ST实达董事会秘书,决策并参与案涉重要合同订立事项,未及时组织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乐2021年4月16日至2023年2月24日任ST实达副董事长,并担任公司重整工作主要负责人,参与案涉重要合同订立事项,并联系签署了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未及时告知并提示上市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是该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是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实达2020年4月将相关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回货款共计0.18亿美元。  2021年4月2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以该货款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为由,对ST实达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消除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ST实达通过自筹资金、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调第三方主体进行无商业实质资金过账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临时报告,其中关于货款收回情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有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景百孚决策伪造货款收回以消除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并负责相关资金筹措,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乐设计并具体实施了伪造货款收回以消除保留意见所涉事项,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拟决定,综合上述二项:  对ST实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景百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周乐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合计拟罚款50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ST实达成立于1988年5月,1996年8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是国内A股上市的首家IT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大数据业务,包括数字政府、大数据、新型智能化设备和系统集成四大主营业务领域;二是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包括防入侵系统、视频监控及物联网安防应用相关软件、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经营业绩方面,2023年第三季度,ST实达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同比增加3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42万元,同比减少117.59%。  二级市场上,ST实达7日平收报3.70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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